11、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

  一、事项名称

  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

  二、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通海路308号牟平区财政局16楼1613室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楼1113室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3号楼一楼3115室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服务大厅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金融大厦128-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321室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四、办理流程

  1.医药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通过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申报的医药机构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公示;

  4.协商谈判: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拟新增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基金支付方式(统筹基金支付和个人账户支付)、审核结算办法、违约情形和责任、协议时效及争议处理等;

  5.培训验收:协商一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政策、管理要求、结算操作、目录对照等方面培训,并对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财务管理及网络开通情况进行验收;

  6.签订协议并公布名单。

  五、申办材料

  1.申请新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资料清单: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1份;

  (2)《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1份;

  (3)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及配置许可证原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申请新增协议定点零售药店资料清单:

  (1)《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1份;

  (2)《药店从业人员名册》1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六、办理时限

  集中评估原则上一年不少于2次。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各区市医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通海路308号牟平区财政局16楼1613室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抵离中心11楼1113室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3号楼一楼3115室

  栖霞市: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服务大厅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320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金融大厦128-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321室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

  芝罘区:0535-6863064

  福山区:0535-2902188

  莱山区:0535-6716305

  牟平区:0535-4338312

  海阳市:0535-3229286

  莱阳市:0535-3361266

  栖霞市:0535-3376648

  蓬莱市:0535-5641579

  长岛试验区:0535-3215425

  龙口市:0535-8501626

  招远市:0535-8262586

  莱州市:0535-2730561

  开发区:0535-6388281

  高新区:0535-6922047

  八、监督电话

  芝罘区:0535-6863027

  福山区:0535-2902180

  莱山区:0535-6716037

  牟平区:0535-4332809

  海阳市:0535-3221926

  莱阳市:0535-3360688

  栖霞市:0535-5217076

  蓬莱市:0535-5822683

  长岛试验区:0535-3218787

  龙口市:0535-8501626

  招远市:0535-2761022

  莱州市:0535-2730557

  开发区:0535-6372595

  高新区:0535-6922273

  九、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事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政务服务第三方现场评价、举报投诉箱等渠道; 2.互联网评价:烟台市政务服务工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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