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1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窗口;
烟台市直: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服务区
芝罘区: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社保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医保服务大厅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政务中心六楼638-641号(职工医保征缴及个人账户业务)、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其他业务)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工商联综合体四楼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金融大厦128-1号三楼社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101政务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2、网上办理:参保职工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支付宝“烟台医保”小程序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
4.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或提取手续。
五、申办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接到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
七、办理进度查询
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业务办理中、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
1.现场查询:转出地医保服务大厅业务窗口;
2.电话查询:
烟台市直:0535-6096338
芝罘区:0535-6203156
福山区:0535-2902189
莱山区:0535-6716231
牟平区:0535-4338036
海阳市:0535-3323320
莱阳市:0535-3368188
栖霞市:0535-5235009
蓬莱市:0535-5822686
长岛试验区:0535-3210326
龙口市:0535-8514889
招远市:0535-2761031
莱州市:0535-2730560
开发区:0535-6385707
高新区:0535-6922134
八、监督电话
烟台市直:0535-6295106
芝罘区:0535-6863027
福山区:0535-2902180
莱山区:0535-6716037
牟平区:0535-4332809
海阳市:0535-3221926
莱阳市:0535-3360688
栖霞市:0535-5217076
蓬莱市:0535-5822683
长岛试验区:0535-3218787
龙口市:0535-8524889
招远市:0535-2761022
莱州市:0535-2730557
开发区:0535-6372595
高新区:0535-6922273
九、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政务服务第三方现场评价、举报投诉箱等渠道; 2.互联网评价:烟台市政务服务工作评价。
2.2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
入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
烟台市直: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服务区
芝罘区:芝罘区机场路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楼社保大厅
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莱山区: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茂大厦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牟平区:牟平区正阳路368号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海阳市:海阳市济南路91号医保服务大厅
莱阳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栖霞市:栖霞市腾飞路197号政务中心六楼638-641号(职工医保征缴及个人账户业务)、栖霞市霞光路335号(医保其他业务)
蓬莱市:蓬莱市南环路136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长岛试验区:长岛乐园大街101号社保服务大厅
龙口市:龙口市港城大道工商联综合体四楼大厅
招远市:招远市金融大厦128-1号三楼社保服务大厅
莱州市:莱州市为民街598号二楼医保服务大厅
开发区: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101政务服务大厅
高新区: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1楼政务服务大厅
2、网上办理:参保职工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支付宝“烟台医保”小程序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参保人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2.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
4.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五、申办材料
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六、办理时限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录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接到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
2.电话查询:
烟台市直:0535-6096338
芝罘区:0535-6203156
福山区:0535-2902189
莱山区:0535-6716231
牟平区:0535-4338036
海阳市:0535-3323320
莱阳市:0535-3368188
栖霞市:0535-5235009
蓬莱市:0535-5822686
长岛试验区:0535-3210326
龙口市:0535-8514889
招远市:0535-2761031
莱州市:0535-2730560
开发区:0535-6385707
高新区:0535-6922134
八、监督电话
烟台市直:0535-6295106
芝罘区:0535-6863027
福山区:0535-2902180
莱山区:0535-6716037
牟平区:0535-4332809
海阳市:0535-3221926
莱阳市:0535-3360688
栖霞市:0535-5217076
蓬莱市:0535-5822683
长岛试验区:0535-3218787
龙口市:0535-8524889
招远市:0535-2761022
莱州市:0535-2807557
开发区:0535-6372595
高新区:0535-6922273
九、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
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
1.信息公开:公开发布服务指南、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监督电话等;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
2.办事效率: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
3.依法依规办理: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擅自增加办理环节、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逾期未办结,违规收费,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
满意度测评:
1.现场评价:政务服务第三方现场评价、举报投诉箱等渠道; 2.互联网评价:烟台市政务服务工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