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屋顶渗水算不算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胶东在线 2021-10-13 11:09:15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34295的网友留言咨询:最近烟台雨水多,导致阁楼楼顶渗水,墙皮脱落,物业答复楼房超过5年,质量问题开发商不负责维修,公共维修基金是政府管理不能申请。我想咨询下,楼房楼顶渗水算不算公共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现在楼顶水泥外层都脱落了,露出里面的网状结构了,这是不是楼房公共位置维修?如何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直接不管此事是否合理?

  芝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维修资金的一般使用程序,由物业服务企业接到业主报修或发现问题后,进行现场核实,编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认定为公共部分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胆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报物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组织实施。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按照本方法规定组织实施。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