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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长期空置 可以减免物业费吗

胶东在线 2021-02-19 10:59:59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1890的网友留言咨询:烟台市的经济适用房长期空置,可以减免物业费吗?如果可以的话,规定是什么?具体减免多少?

  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对此回复:你好,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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