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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经济适用房 都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胶东在线 2020-10-13 09:04:2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61768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5年在部队申请的经适房,自签订合同已经5年,因为工作原因,我想卖掉经适房。请问都需要缴纳什么费用?麻烦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烟建住房﹝2017﹞52号文件,烟台市政府关于废止《烟台市市区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今后购买经济适用房以购买合同签定日计满5年可以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2007年11年19日之后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除转移登记的正常税费外,由房屋权利人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房价格差价的50%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正常税费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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