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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司法局成立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

2020/02/03 11:03 举报 纠错 分享

  胶东在线1月31日讯(通讯员 于跃) 1月30日,烟台市司法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该服务团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行业资深专业人员共计27人组成,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据了解,烟台此次成立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为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疫情防控相关社会矛盾化解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和人员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专项法律服务团由烟台市公证协会会长、鲁东公证处主任霍良伟担任团长,烟台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山东三和德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希勇、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勇担任副团长。

  专项法律服务团共承担11条工作职责,包括为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处理与防控应急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处置与防控应急有关的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应急事件做出法律预测,提出法律解决方案;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及时依法依规调解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矛盾纠纷,促进有关问题和事件平和理性处置;为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为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政法干警、医务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干部等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承办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为确保工作成效,专项法律服务团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并建立健全督导督查、监测评估、考核引导机制,对服务疫情防控成效突出的法律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烟台市法律服务团模式成立相关服务机构,组织协调本地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 责任编辑: 张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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