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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区退休职工住院放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胶东在线 2020-10-26 08:54:22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66884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市区退休职工住院放疗报销比例是多少?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 %支付、5000元至1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如有疑问,您可咨询6781767。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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