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休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胶东在线 2020-08-21 17:03:4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48374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请问现在城镇退休职工的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是多少,各分段是怎样计算的?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电话与您沟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自然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 %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谢谢!
责任编辑: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