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择一个吗 可否有两个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5247的网友留言咨询:慢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择一个吗?可不可以本市一个,济南一个?我是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常年得到齐鲁医院门诊复诊检查,常年吃四种药,本市医院只有两种药,另外两种只能到齐鲁医院买,如果定点医院选择本市,我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就不能报销了,这样是不是很不合理?而我遇见的病友有济南,潍坊淄博的,他们有可以到齐鲁医院检查拿药后回当地指定医院报销的。烟台为什么不行?请给予解释。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政策的关注,《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规定:门诊统筹病种患者在居住地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择一处本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就医购药,并签订协议。门诊统筹病患者选定了协议医疗机构后,要遵守双方医疗协议,日常门诊就医要在协议医疗机构。如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因诊疗水平所限,需到本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事先经协议医疗机构备案,就医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到选定的医疗机构代传报销。烟台地区不能保障用药的,所用药品若为国家谈判药品,请联系参保地医院局,非国家谈判药品请联系卫健部门。如果常住济南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济南当地医院为门诊定点医院,办理异地就医后,本地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