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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老伴的常年慢性病医药费是否能给补助费用

胶东在线 2020-02-21 09:50: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9039的网友留言建议:在乡四级伤残优老伴常年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的看病花销很大,除了家人承担外,家人经济和看病本身压力很大,医保考虑二次住院有报销,但考虑到慢性病调理不是靠住院突击能够解决问题的实情,请问:能否给予点实际性的关怀和慰问补助金。例如定期给这部分四级伤残军人优抚老伴检查一下身体,每月给慢性病的优抚老伴承担医药费呢,非等住院时再报销的做法请给予人性化修缮,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我市对四级伤残军人实施县级统筹,由所属县市区对四级伤残军人实施医疗保障,四级伤残军人家属并无此项保障。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规定,我市参保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慢性病、大病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障。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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