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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法院竭力为民工追回42万余元工伤赔偿款

2020-11-13 08:15 来源:胶东在线 [大 中 小]

  胶东在线11月13日讯(通讯员薛永超)近日,招远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身患矽肺病的工人执行到位工伤赔偿款43万余元,切实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倾心为民解忧真心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2003年至2013年,原告刘某某一直在被告某矿业有限公司招远分公司从事爆破工工作;2017年,原告被诊断为矽肺病壹期,2018年原告被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2019年5月28日,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伤残补助金等工伤赔偿费用。招远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支付给原告工伤赔偿款共计429324.37元,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0年7月31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先找到被执行人某矿业有限公司招远分公司,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紧接着又联系某矿业有限公司总公司,向其说明案件情况,该公司称要进一步核实,暂时无法给出答复。公司杳无回音,案件久拖无果,申请执行人因身患矽肺病已失去劳动能力,此时他的儿子又出了车祸,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执行法官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晓以利害,若继续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这起到了威慑作用,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同意还款,将429324.37元工伤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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