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友提问,土地污染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网上问法律师答复:土地污染的责任主体不唯一,可能涉及到污染者、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者等多个方面,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土地污染问题中,环境保护法和土地管理法是主要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环境污染者应当承担停止污染、排放的责任,消除危害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费用,赔偿因污染造成的损失。”
小编建议:及时寻找到土地污染责任的主体并起诉。网友也可以通过本栏目免费注册会员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实习编辑 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