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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岁末年初刷单诈骗又进入高发期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1/12 16:27 举报 纠错 分享

  胶东在线1月12日讯(记者 邬勇) 转眼间又快到春节,很多大学生已经放假回家,很多人也想利用假期做点兼职,但是,骗子也蠢蠢欲动,利用这个时机实施诈骗。所以记者提醒大家,兼职要鼓励,防骗不能少!下面,快同记者一起了解一下网络刷单诈骗!

  什么是网络刷单诈骗?

  网络刷单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招聘网站、兼职类QQ群等途径发布虚假兼职(给电商平台商铺刷单以提升信誉度)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套用真实刷单兼职的工作流程,等刷单成功后,再以系统、网络问题等种种借口,要求受害人多次汇款的网络诈骗。

  刷单套路三大步:

  第一步:在最开始的时候,骗子会以练习刷单业务流程为幌子,让“刷客”购买百元左右的商品,等购买成功后,骗子会快速将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返还给“刷客”。随后按此流程操作多次,取得“刷客”的信任。

  第二步:骗子在赢得“刷客”的信任后,会要求“刷客”继续网购刷单,且网购的商品单价会越来越高,当然,承诺的佣金也会越来越高。不过这时,骗子就不会很快兑付本金和佣金了,而是忽悠“刷客”说需要完成连续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

  第三步:等到“刷客”完成连续任务后,骗子们又以各种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等理由,引导“刷客”向诈骗账户汇入同样的金额激活账户。用这种套路,“刷客”的被诈骗金额将越来越高,直到被骗子们“拉黑”后才发觉上当受骗。

  下面来看看大学生小林是怎么一步一步上当受骗的,你是否也有类似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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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网络刷单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想做网络兼职,请务必选择正规的网络兼职平台,切勿轻易“投资”,以免上当受骗!

  广大网友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提高警惕,抵御所谓高回报的诱惑,才能避免成为受害者。发现受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准确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警方、银行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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