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5.21民声热点:四区中考、滨河花苑等问题成热点
上榜参考指标以同一问题在“网上民声”平台的留言数量、评论数量以及新闻跟帖数量为主,同时适当参考每期“一周发布”时间段内发生的重要舆情事件情况。本周期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21日。
一、烟台市四区八校中考受关注
核心内容:
近期,关于烟台市四区八校统一中考的问题引发舆论关注,不少家长咨询福山区和开发区是否有计划加入到四区八校招生。
网友怎么说?
@王理想:烟台市四区八校统一中考,什么时候能加上福山区和开发区?
@张三:请问各位领导,开发区学生中考有计划加入到四区八校招生吗?四区八校招生是否扩展到全部区?
部门怎么答?
【教育局】您好,我市2018年底进行了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自2019年开始,市属普通高中面向东部四区(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高新区)统一招生,不包括其他区市。目前管理体制改革不涉及其他区市。其他区市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区的普通高中或我市其他民办普通高中。感谢参与。
二、高新区滨河花苑交付时间
核心内容:
高新区滨河花苑一直是“网上民声”平台的热门问题。近期,再次有网友询问滨河花苑的交付时间。对此,相关部门表示该问题已列入今年高新区重点工作事项之一。
网友怎么说?
@王伟:滨河花苑说好的A组团5月交付呢?B组团6月启动修缮工作呢?怎么一次次失信于民呢?不要让老百姓寒了心!
@刘先生:请问领导,烟台高新区滨河花苑10年烂尾了,领导就不替老百姓考虑下,政府主导的小区出现这么大的问题,老百姓找谁去?
部门怎么答?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列入今年高新区重点工作事项之一,我们一直在积极主动地对接协调高新城投公司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一方面及时将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高新城投公司;另一方面跟踪督促高新城投公司加快推进已建成区域内的房屋修缮工作。目前,项目A组团已基本完成修缮工作,高新城投公司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进行最后验收,计划6月底前完成验收并交付给相关村委进行装修、分配等后续工作;项目B组团高新城投公司正在积极运作准备房屋修缮和后继工程的启动建设,将按照年度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其他组团高新城投公司正在按照既定解困思路快速推进。我们也将时刻关注和跟踪对接项目的最新进展,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您可致电区旧村改造工作办公室(电话:6922545)或高新城投公司(办公室:6922332)了解最新进展、提出意见建议。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参与!
三、烟台大学西门人行横道
核心内容:
本周,有网友反映称,烟台大学西门人行横道封闭后给烟大师生和周边居民带来极大麻烦,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恢复。然而,不少网友表示,该人行横道封闭后利大于弊,支持相关部门的做法。
网友怎么说?
@李老师:我是烟台大学的一名老师,我们学校的师生和周边的居民经常要到对面的保利和新世界购买生活用品,三月份封闭后带来极大的麻烦。希望交警部门尽快恢复!
@胶东在线网友341232:就应该把道封了,为了交通畅通,行人走地下通道即可。
@胶东在线网友340576:本来那个地方路就不宽,不远就有人行横道,为方便你们这样的人堵了整条路就太不值了,再说也要建过街天桥了。
部门怎么答?
【公安局交警支队】您好,来信收悉。现对您信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1、前期,有部分居民及车辆驾驶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清泉路(桐林路至泉韵南路)路段人行横道开口较多,影响车辆通行,车辆为了礼让行人,走走停停,对过路行人也有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询问该处修建了地下通道,能否封闭中心护栏开口实行人车立体交通,保证交通安全。2、经民警实地调研,该路段在不到四百米的距离护栏上设有两处人行横道专门开口,于2019年7月16日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处路段主要问题如下:(1)行人过路对清泉路南北向通行车辆造成严重干扰,影响了清泉路南北方向车辆的畅通,过往车辆会长时间停车等待让行过马路的行人,造成该路段拥堵压车,特别是在高峰期,车辆排队向北延伸甚至溢出到泉韵南路路口,向南排队延伸甚至溢出到桐林路路口,对周边路网的交通影响很大,部分居民及过往车辆驾驶员对此问题反映强烈。(2)行人及电动车横过道路存在较大事故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3)关于地下通道修建是否符合正常使用标准的问题,交警部门经函询莱山区相关建设部门回复得知,该地下通道修建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因此,交警部门结合莱山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这一重要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该路段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对交通设施进行完善:1、封闭清泉路中心护栏两处人行过街开口(新世界百货、烟大附小),关闭烟大附小门前信号灯,通过网络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引导过路行人通行地下通道,使车辆及行人立体空间分离,各行其道,保障行人交通安全和过往车辆畅通有序。2、为缓解清泉路交通压力,在清泉路泉韵南路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规范该处路口车辆通行秩序,减少交通事故隐患,解决了以往该路口车辆无序行驶,互不让行和与行人争道抢行的问题。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前一阵子社会舆论很大,我们也是反复现场调研,也倾听群众的诉求,最后得到的结论,封闭人行横道的利大于弊。大部分的群众是支持我们的,觉得我们做得对。烟大附小学生上下学我们警力一直在护导,后期的观察,封闭后有明显的改观,希望您能理解。文字回复比较片面,希望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电话进行沟通,或者是您拨打我大队设施科电话0535-6297672。感谢您对交警民意工作的支持。
四、新都汇物业违规收取车位租赁费
核心内容:
本周,有网友投诉称新都汇物业违规收取车位租赁费,曾向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反映,然而,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答复称新都汇小区物业停车收费金额符合文件规定,且态度敷衍。
网友怎么说?
@普通市民:新都汇小区物业对业主停车收费258元/月,其中车位租赁费222元/月、停车服务费36元/月,并且未发生任何车位归属权转移的实质行为,没有车位租赁行为的具体标的物。因此,该物业只有权收取36元/月的停车服务费,无权收取222元/月的车位租赁费,收取车位租赁费的行为属于乱收费。5月12日,我致电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对新都汇物业违规收取车位租赁费问题提出质疑;5月14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回电答复我新都汇小区物业停车收费金额符合文件规定,对反映的违规收取车位租赁费问题不予承认。
@胶东在线网友340383:新都汇小区物业费不合理,整个小区一个清洁工,卫生能搞好吗?
@胶东在线网友340273:新都汇业主停车的问题迟迟没有解决,部门反馈又没有实际进展,百姓自然会有心理落差。
部门怎么答?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尊敬的市民同志您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费,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内的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由承租人、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第二十条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二十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其他承租人租赁建设单位的车位,应当交纳车位租赁费。普通住宅的车位租赁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其他物业管理区域的车位租赁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根据烟价(2018)108号文《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烟台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收费标准由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两部分组成。1、室内车位租赁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为185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2、前期物业室内车位停车服务费标准:基准收费为30元/车位.月;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综上,新都汇小区物业在地下车库已提供车位(不固定),收取车位租赁费222元/车位.月,停车服务费36元/车位.月,未超过收费标准,且物业已对收费项目及标准做出公示,我局职责范围内未发现收费违规现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根据烟芝政字(2019) 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物业服务项目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区住建局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区发改局负责对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备案及有关政策解读。物业是否应提供固定车位等管理问题请您向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反映,收费政策有疑问可咨询发改局。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五、崇文街小学附近流浪狗问题
核心内容:
本周,不少网友反映称,崇文街小学附近有3~5只流浪狗,学生上下学都存在很大危险,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网友怎么说?
@付先生:目前,崇文街小学同福街有3~5只流浪狗,小学生上下学都经过这里,存在很大危险,请处理!
@张女士:全国流浪狗伤人事件频发,尤其夏天。小学生身材相对小,又是流浪狗攻击对象,下午放学路上及早上上学路上,在崇文街小学沿同福街向东50米至100米有多只流浪狗聚集,给学生安全造成很大隐患,希望政府及时帮忙处理,感谢!
部门怎么答?
【公安局】您好,来信收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出台之前,流浪狗相关工作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但是根据5月1日实行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三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村民居民委员会委员会做好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据此,流浪狗工作属于地方政府管辖范围,不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请您理解。建议您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解决。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派出所会积极配合好地方政府部门,加强巡逻,做好相关工作。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