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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达到什么条件

胶东在线 2021-04-26 09:44:30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5022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烟台市商品房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多层和高层的规定分别是什么?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您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材料清单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设计方案

  5.施工许可证(副本)

  6.土地、在建工程查封抵押查询证明(有抵押的提供在建工程及土地抵押登记证明、抵押权人同意预售证明)

  7.工程投资证明及工程进度计划

  8.预测绘报告

  9.预售申请(含预售方案),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1.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注:工程形象进度要求:6层以下应达到正负零;7-11层应达到两层;12层以上应达到八分之一。

  另外,商品房预售管理由属地管理,具体办理事项可咨询属地住建部门,各区业务电话见烟台房产交易网。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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