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长期空置的房屋是否可以少交物业费

胶东在线 2021-01-18 10:08:36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9007的网友留言咨询:现在网上有在传长期空置的房屋可以少交物业费,这是真的吗?空置多长时间算是长期空置,可以少交?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你好,根据《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烟价〔2018〕108号,相关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自空置之日起减收40%。住宅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确认。建议您向烟台市价格主管部门咨询,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