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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家园业主水费跟物业费一起捆绑收取

胶东在线 2020-09-21 08:44:4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55708的网友留言咨询:莱山区锦绣家园小区水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近期物业要求业主缴纳水费,声称自来水公司要求9月15日之前必须缴纳完毕,否则自来水公司将给该小区停水;业主去物业缴纳水费被物业通知说不单独收取水费,必须跟物业费一起缴纳方可,请问自来水公司的领导,业主不是不缴纳水费,是物业不收,这样的情况业主是否可以单独去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有相关规定水费必须和物业费同时缴纳吗?

  烟台市自来水公司对此回复:您好!贵小区供水属于二次转供水方式,开发商在我公司申请是以总表立户收取水费,小区内住户水表未在我公司立户,无法在我公司缴纳水费,不存在代收一说。经落实,我公司未发布过上述停水通知,建议您与物业联系落实具体情况,也可以与物业主管部门联系反映。感谢参与!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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