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五个半月需要引产 费用可否报销
胶东在线 2020-12-04 11:57: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78414的网友留言咨询:因孩子有问题,现怀孕五个半月,需要引产,在烟台市缴纳的生育险,是否可以报销,报销流程是什么。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女职工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900元。流产、引产的无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生育出院结算医疗费后,于次月起每月月底前按月发放生育津贴到个人医保卡金融账户。如有疑问您可拨打6781767具体咨询。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