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可以用男方生育险在医院报销相关费用吗
胶东在线 2020-12-02 10:11:51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76229的网友留言咨询:女方有城镇居民医疗,未工作,男方有社保,生育险,可以用男方生育险在医院报销相关费用么?包括住院费等,大约报销的标准是什么?怎么报销合适,是否当场报销?麻烦了,谢谢您!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且未享受其他生育医疗待遇的,享受定额2150元生育补助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两种待遇可以选择一种,不能同时享受。在出院结算时,直接报销。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男职工报销待遇较好。如有医保其他问题,请拨打电话6781767咨询。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