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肝癌用的药不在医保范围不能报销 有无惠民政策

胶东在线 2020-11-24 08:47:24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75938的网友留言咨询:肝癌用的药不在医保范围不能报销,民政有没有惠民政策,有没有补助?

  烟台市民政局对此回复:你好,民政部门有项临时救助政策,临时救助中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 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向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