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参保人员脑瘤(良性)可否申请慢性病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61815的网友留言咨询:农村户口医保参保人员颅内长脑瘤(良性),可以办理慢性病,享受门诊诊疗及医药费报销待遇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参保人患有颅内肿瘤(良性),符合烟台市门诊慢病准入标准的,可提供相关材料申请门诊甲类慢性病。具体申报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1)患者在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诊治后,符合准入标准的,在医院领取《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并由副主任医师职称(含)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 (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医保办初审合格的进行盖章、登记备案。颅内肿瘤(良性)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经医院医保办复核合格后即时办结并发放门诊慢病病历手册。需提交的材料有: ①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②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半年内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报销比例:参保居民患有门诊慢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甲类慢性病每个病种的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一档缴费按40%比例支付,二档缴费按照60%支付。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或拨打烟台市医保中心电话663226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