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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产业园区疫情期减免房租政策如何规定

胶东在线 2020-07-31 15:09:05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41164的网友留言咨询:新冠疫情发生后,国家规定对于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产业园区有减免房租的政策,我想问一下具体有哪一些产业园能够享受到此政策?是否有公示名录?在哪里能够查到?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此回复:适用对象,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认定的省级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省级和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主要内容:对2020年 2月至疫情结束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既是省级又是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不重复给予补贴。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人社部门已经将文件内容送到所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那个部门认定的由那个部门对兑现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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