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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住可否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用来交房租

胶东在线 2020-02-18 09:04: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6696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现租房居住,如何提出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租,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请详尽回复,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无房户承租本市商品住房提取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到中心官网下载打印)②职工和配偶无房证明原件:户籍为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户籍为外市的,由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③职工及配偶户口簿。职工及配偶非同一户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可本人持身份证办理,也可以交给单位经办人持他(她)的身份证办理。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单身年最高限额6000,已婚夫妻合计12000。提示:目前符合条件提取的公积金是直接转到个人银行账户。单位来办理时,携带符合提取的材料及盖公章的个人银行信息采集表。个人办理时需持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恒丰、光大7大行之一办理的I类借记卡)。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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