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后还可以申请慢性病吗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41253的网友留言咨询:2015年11月毓璜顶医院做心脏支架手术,享受了9千元的一年半医疗补贴后,现在是否可以再申请慢性病?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父亲2015年申请的冠脉支架植入术后乙类慢性病,有效期为18个月,如果到期后未再行支架植入治疗,则期满后待遇终止。如果还患有其他慢性病,符合烟台市门诊慢病准入标准的,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患者在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诊治后,符合认定标准的,在医院领取《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并由副主任医师职称(含)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
(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医保办初审合格的进行盖章、登记备案。属于即时办结病种的,经医院医保办复核合格后即时办结并发放门诊慢病病历手册;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的,医院受理后转参保地医保中心复审,审核结果由参保地医保中心通知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有: ①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②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或拨打烟台市医保中心电话663226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