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严厉打击野生鸟类非法交易行为。近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积极作为,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区林业局、芝罘公安分局开展野生鸟类违法销售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本轮检查行动,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的花鸟市场、宠物店以及网络直播电商等可能涉及野生鸟类交易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检查店内销售的鸟类来源是否合法、有无相关合法手续和标识等认真细致查验。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相关经营户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明确告知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均属于违法行为,督促经营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本轮专项检查,芝罘区开展联合检查执法7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查办一起案件,查扣两只“三有”保护鸟类(暗绿绣眼鸟),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移交一起案件线索。


在此,区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如发现有非法交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共同守护美好生态家园。
另外,提醒广大餐饮单位、市场主办方及经营业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
1.严禁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严禁食用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生产、经营使用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3.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
4.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等。
若违反,将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