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3日讯(通讯员 梅多芬 姜锋) 残疾人持电子残疾人证可出入公益性文化场馆、A级景区、文化体育场所了!这是贯彻落实莱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残疾人服务便利化新的举措。
根据莱州市残联《关于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残疾人出入公益性文化场馆、A级景区、文化体育场所持电子残疾人证同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目前已落实的使用范围是出入公益性文化场馆(文化和旅游部门归口管理的国有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A级景区、公共体育场所。残疾人出示电子残疾人证,工作人员现场查检认可。
据悉,莱州市持证残疾人请通过“爱山东”APP申领电子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