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胶东在线《民声面对面》节目。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的各位嘉宾,他们将针对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维权方式等有关内容,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如果您还有相关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通过访谈征集留言页面,进行留言,参与访谈的嘉宾将会为您解答。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今天到场的各位嘉宾。。
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 曲黎辉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副院长 逄晓鹏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副院长 段潇杰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立案庭庭长 丛宁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调解仲裁一庭庭长 姜海滨
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调解仲裁二庭庭长 王蓬
欢迎大家做客我们的直播间,节目的开始,曲院长,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都承担着哪些职能吧。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仲裁为民”理念,以加强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基固本,改革创新,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聚焦主责,持续提升仲裁办案质效 近三年,全市仲裁机构年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超万件,当期结案率保持在97%以上,调解成功率75.91%,涉案金额合计8.01亿元。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我们作为全省试点,先行先试推广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强化庭前指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有效缩短审理周期。为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我们在全省率先建立农民工工资工伤“双速裁”机制,获评2021年度全市十大法治为民实事,被省人社厅在全省推广。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步将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三期”女职工、残疾职工劳动争议纳入速裁范围,构建起特定群体劳动争议“五速裁”机制,为特定群体维权筑起坚实保障。二、守正创新,不断优化便民服务路径 聚焦群众维权便利,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在全省率先自主开发完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络庭审、网络调解和电子送达等全流程网办,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云端维权渠道。同时,针对不会、不便网上立案或因不熟悉管辖进错门的当事人,全省首推仲裁立案“全域e网通办”,当事人可就近至全市任一仲裁机构或53处立案延伸服务网点之一,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在线完成异地立案,实现全市仲裁案件就近能立、多点可立。信息化建设和立案“全域e网通办”均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全省试点。三、深耕善治,不断完善多元处理格局 立足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我们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创新推行“专家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专业、高效、便捷的争议化解新渠道,被人社部纳入全国首批预防调解十大特色做法。去年我们又升级建立全市“专家+共享”调解机制,进一步增强了全市调解服务供给,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此外,我们持续深耕争议源头预防,打造“法赋能·益企兴”普法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仲裁开放日等活动,重要节点全市联动开展专题普法。在市人社局公众号开设“仲裁微言”专栏,每周一期,趣味普法。多次开展线上普法宣讲,去年11月线上线下同步举办的普法公开课,全市近千家企业参加,收获广泛好评。也欢迎各位观众朋友关注我们的普法专栏,积极参与我们的普法活动。我们的普法品牌建设也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法治为民实事。
好的,感谢您的介绍,我们也针对这些方面,进一步来给网友解答一些问题。
在我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用人单位让我先去工作,没有及时和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留有空白签字?
在招聘网站上新找到一份工作,经过与用人单位沟通后,与用人单位如果达成就业意向,双方应当在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我们在与用人单位在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哪些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在企业签的第三方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派遣,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不符,长期工作日休息日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同时部门主管威胁不干就优化,这个合法吗?
找到新的工作后,单位要求我先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留用后,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
新的单位要求我先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有没有效?
在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不是都可以约定试用期?
对于试用期的期限长短,法律有没有规定?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吗?还是用人单位自己来决定试用期工资的多少?
在入职新的公司后,我在试用期内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的权利义务有什么区别?
上班这么多年,公司连个工资条都不发,每个月到账的工资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自己根本不清楚。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主动提供工资条?
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应该发放夏季夏季的防暑降温费,夏季的防暑降温费企业应该如何发放?
我和同学利用课余时间或寒暑假到企业实习,为将来正式就业积累经验,如果在实习过程中与实习单位发生争议,维权方式和一般的劳动者有什么区别?
在工作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我应当如何维权?
对于因工资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对网友问题的解答,如果本期节目过后您还有相关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登录“网上民声”留言,或关注“胶东在线”视频号、抖音号,了解更多精彩直播,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期待您下次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