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门诊检查费、药费能否报销?
胶东在线 2022-08-19 17:33:36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6020的网友留言咨询:单位职工到医院就诊,门诊检查费、药费能不能报销?如果能报,需要什么手续?报销比例是多少?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职工应在全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参保职工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结算,参保职工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机构结算。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
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