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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小区车库住人、开店现象是否符合规定?

胶东在线 2022-06-02 17:00:00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62769的网友留言咨询:多年来,丹阳小区车库住人、开店等现象比较普遍,使用煤气罐者常见,物品在门口占道堆放,存在着严重事故隐患。

  1.这种改变车库用途的做法,以及在非商业网点开实体店铺的做法,是否符合法规及政府管理要求?

  2.如不符合,需要整改,归哪个部门主管?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解答,谢谢!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车库住人、开店问题,我部门已联系福莱山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经执法大队落实反馈“我部门经现场调查,丹阳小区属于老旧小区,其车库设计在地面以上,属于住宅的一部分,有独立产权证明;关于开店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煤气罐使用问题,开发区统一使用汇通燃气标识的燃气罐,燃气公司会对其用户进行监管,能有效降低燃气安全风险。福莱山街道执法大队联系方式(0535-6105137)、燃气问题联系电话(0535-6391660)、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0535-6371161)。感谢您的关注!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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