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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假来临,你的3倍加班工资到账了吗?

胶东在线 2021-09-18 16:05: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131179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班费用怎么算?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每天至晚上10点半)后第二天正常上班、周六周天白天加班、周六周天晚上加班(每天至晚上10点半)、法定节假日三天都加班,费用分别该怎么计算?请分别给与答复,谢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您好,《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条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劳动者。如有问题您可以向企业所在劳动仲裁申诉。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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