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备案未能联网结算 该如何进行医保报销
胶东在线 2021-04-29 16:27:51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5010的网友留言咨询:异地备案后,未能联网结算的,是否可回参保地报销?另外,异地备案后,在参保地住院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异地备案后未能联网结算的,出院后需由参保人或代办人持以下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1)住院收费有效票据;(2)费用清单;(3)出院记录(诊断证明);(4)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5)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的复印件。经审核费用明细清单无法准确反映治疗情况影响报销的,还应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异地备案期间在参保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谢谢!
初审:于虹萱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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