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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办理慢性病认定准入细则及申请流程

胶东在线 2021-04-25 09:15:07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04666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哪些病门诊可以报销?高血压达到什么标准可以认定为高血压病?怎样办理慢性病认定?需要什么财料?

  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慢病病种,职工保险73种,含甲类慢性病16种,乙类慢性病57种,您可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医保—医保服务—门诊慢性病病种目录”查看。

  按照现行政策,高血压是烟台市职工保险门诊慢病中乙类慢性病病种。准入细则如下。原发性高血压(2级,高危以上)

  1.符合原发性高血压病的临床诊断标准,除外继发性高血压,有明确的门诊或住院诊断记录。

  2.认定要点

  (1)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2)临床情况

  ①心脏损害:左心室肥厚(超声心动图)

  ②肾脏损害:微量白蛋白尿:尿白蛋白30-300mg/24h和/或血肌酐轻度升高(106-177μmol/L或1.2-2.0mg/dl)

  ③高血压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视盘水肿

  ④主动脉夹层:影像学检查可显示主动脉增宽,壁增厚,内膜瓣、真腔与假腔。

  血压达到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标准并具备一个临床情况的可认定。

  参保人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符合门诊慢病准入标准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办理。(1)患者在具备申报审核条件的医院诊治后,符合准入标准的,在医院领取《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并由副主任医师职称(含)以上的医保医师填写。(2)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到医院医保办审核,经医保办初审合格的进行盖章、登记备案。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非即时办结病种,医院受理后转参保地医保中心复审,审核结果由参保地医保中心通知申请人。

  需提交的材料有,①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病申请表②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或拨打烟台市医保中心电话6632261咨询。谢谢!

责任编辑:于虹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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