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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急诊治疗产生的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胶东在线 2021-03-23 10:32:39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9201的网友留言咨询:我父亲在烟台医保,已退休,因病在文登中心医院急诊治疗,后转入病房住院,请问在急诊治疗的费用能报销吗?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异地急诊住院医疗费用,(1)可通过烟台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申报,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微医保→医保服务→掌办业务→异地急诊申请→阅读业务办理须知→输入急诊发生日期、手机号码→输入地区关键字、选择地区名称→输入医院关键字、选择医院名称→点击提交”,申报信息提交后,将由参保地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平台结算医院可持社保卡登记结算;(2)也可出院后由个人或代办人将完整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等材料报送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急诊申报。

  结算时,需持以下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1)《急诊申报表》原件;(2)住院收费有效票据;(3)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及门诊病历);(4)费用清单(5)身份证复印件;(6)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或中国银行结算账户存折)的复印件。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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