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在青医附院住院的话怎么报销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8540的网友留言咨询:烟台职工医保,在青岛干个体有居住证,在青医附院住院的话怎么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是多少?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若您想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您可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微医保--医保服务--掌办业务--异地就医备案”进行办理(办理后即时生效)。也可以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参保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异地居住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注销。
(2)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在国家联网平台医院就医可持二代社保卡在医院联网结算,根据就诊医院级别按照烟台的住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