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慢性病在毓璜顶医院办理后可否在福山医院拿药

胶东在线 2021-01-27 11:10:2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1276的网友留言咨询:慢性病在毓璜顶医院办理后可以在福山医院拿药吗?怎么拿药?怎么报销?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电话与您沟通,门诊统筹病患者选定了协议医疗机构后,确需到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应事先经协议医疗机构备案。也就是说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满足用药需求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所需药品处方,并经医院医保办备案后,在其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回原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