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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能办理高血压的慢性病吗 只能办两病吗

胶东在线 2021-01-26 10:12:21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9620的网友留言咨询:居民医保能办理高血压的慢性病吗?还是只能办理两病,户籍地是蓬莱必须回蓬莱办理吗?两病的报销和慢性病冲突吗?办理高血压的慢性病能即时出证吗?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看到此帖,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详细解释了“两病”的相关政策。经沟通,了解到您母亲参加的是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有高血压病。高血压病不属于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范围之内。按照烟医保发【2019】58号文关于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9年12月10日起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您母亲可以携带明确诊断的一级或以上医院规范的门诊病历原件或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到村里集卫生院办理高血压两病,符合条件的由村里集卫生院给予办理建档、备案。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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