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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证同样需要偿还贷款 为何不能提公积金

胶东在线 2021-01-04 09:55:36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83682的网友留言咨询:区证不能提公积金了吗?现在区证是不合法了吗,区证也是有贷款的,也需要偿还贷款,为什么不能提取公积金?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2020年5月1日起,我中心对提取业务按照住建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规范。对于全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标准》中明确要求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款发票。对于偿还商业贷款购房,要求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知您是全款买的还是贷款买的,如果提供不出上述说的不动产权证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支持提取的。区证房产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国家层面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如果买的话是不会有国家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房证是不动产权制度改革后已经停用的房屋所有权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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