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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商贷购房 可否用其中一方公积金商转公

胶东在线 2020-09-28 10:02:25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61336的网友留言咨询:婚后商贷购房,写的老婆的名,如办理商转公的话,可以用我的公积金申请吗?(我是在烟台交公积金并且满12个月)感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在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购买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房屋产权证已办理的,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为申请人及配偶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预审批。符合转贷条件的,由本人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余额后,一个月之内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式审批。10月1日起,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在办理该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应具备“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条件。可致电6669257咨询办理!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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