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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住宅和商业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分别多少

胶东在线 2020-08-21 17:06:25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48822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呀,想问问烟台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商业公共维修基金收费,能否告知相关法规条文?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国家、省、市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当地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8%,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按市造价办出具的建筑安装造价的6%,分多层、小高层、高层三个档次测算确定。具体为:1、多层住宅(七层以下、不带电梯),按58元/平方米交存;2、多层住宅(七层以下、带电梯)及小高层(十二层以下),按66元/平方米交存;3、高层住宅(十二层以上),按118元/平方米交存。与住宅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住宅或非住宅均需按要求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电话6601311、 6601217。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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