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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辉物业在胜利小区设停车场没有征得业主同意

胶东在线 2020-08-11 08:33:12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43834的网友留言投诉:胜利小区回迁居民停车难,整个小区转圈全设立了收费停车,现在连小区内十字街也设立收费停车,是否合理?进小区两层物业,地下车位不归诚辉物业管却要收费,地上公摊面积私设收费停车场,没有任何公示,没有经过任何业主同意。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关于物业收费问题您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关于停车场设立问题须有交警部门的备案,详情您可咨询交警部门。关于物业服务问题,您可直接拨打我科室电话(6608733)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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