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网上民声 > 信息咨询

肝癌喝中药可否在中医院办理大病医疗

胶东在线 2020-05-14 10:48:38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8688的网友留言咨询:在中医院开的那种煎的中药可否纳入大病医疗?现在在毓璜顶医院办理的大病医疗,可是大夫给开的全部药品都不报销。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政策的关注,《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管理办法》规定:门诊统筹病种患者在居住地按照就近、方便、自愿的原则,选择一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就医购药,并签订协议。选定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再变更。门诊统筹病患者选定了协议医疗机构后,要遵守双方医疗协议,日常门诊就医要在协议医疗机构。如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因诊疗水平所限,需到本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医的,应事先经协议医疗机构备案,就医结束后,持相关资料到选定的医疗机构代传报销。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按照规定将大病定点改为中医院后就医购药,享受报销待遇。如有疑问,建议您拨打6781767,说明具体情况后进行咨询。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相关新闻

声明:本栏目版权归胶东在线网站所有,未经授权,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栏目内所有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民声平台使用情况意见反馈 热线电话:0535-6690002 责任编辑:孙伶姿 宋君

网站简介 | 标识说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更多资讯请关注
网上民声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