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两病定点医院是哪几所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8306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1、我市两病政策?2、芝罘区莱山区牟平区两病定点医院是哪几所?3、具体申请流程?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政策的关注,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的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确需使用药物规范治疗的患者。建立“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将“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品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按50%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患者一档缴费的200元、二档缴费的300元,糖尿病患者一档缴费的300元、二档缴费的4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一档缴费的400元、二档缴费的500元。本通知生效前已经被确认为门诊慢性病的糖尿病参保居民继续执行门诊慢性病政策,其中一档缴费的甲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乙类门诊慢性病糖尿病的支付比例分别由40%、35%提高至50%,起付标准和年最高支付限额维持不变。
根据个人自愿,放弃其享受的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可以申请享受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只能享受一种糖尿病的门诊保障待遇。 “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户口所在地的基层卫务服务机构)办理“两病”用药保障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办理建档手续,录入患者相关信息,将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及处方留存并进行电子化处理,上传医保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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