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小区南区乱收停车费否则锁车罚款 是否合规
胶东在线 2020-04-29 08:23:53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13070的网友留言投诉:晨光小区南区原有配套停车场、篮球场,后因政府修路被占用,现小区业主将车停在居民楼楼下空地。近期河西村盛泰物业在未出示任何收费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通知收取停车费,否则锁车罚款。小区公共区域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凭什么圈起来说收费就收费?有合规合法的审批手续吗?希望贵单位能够介入调查予以处罚纠正,保障小区业主权益。谢谢!
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此回复:根据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停车场的审批、规划、协调由停车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管理,如擅自设置地桩、栏杆等障碍物和收取费用等情况,依据政府令141号:《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由公安交警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罚、改正,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如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设置停车位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是否属于小区范围还是市政范围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