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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用电动汽车充电价格按商业电收费吗

胶东在线 2020-03-04 09:14:41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2564的网友留言投诉: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牟平崇文花园1期业主,现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购买电动汽车1辆,并已在地下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然安装充电桩后,物业买电处告知电费按商业电收费。但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后咨询烟台市发改委,告知应按居民用电收费。可否帮忙联系物业买电处给按居民用电收费。

  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问题:一、依据发改价格【2014】1668号《关于电动汽车用电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二、经询问崇文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该小区未统一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投诉人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业户自己设置的,其用电是连接在该小区公共用电线路上,公共用电电费按商业用电收费。经咨询我区发改局,居民小区业户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当前用电类别支付电费。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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