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不再和职工续签 补偿金怎么发
胶东在线 2020-02-20 09:01: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00841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领导,合同到期单位不再和职工续签合同,补偿金按什么标准发放?谢谢!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四十六条(五)款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支付基数以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为基数。
责任编辑:王樱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