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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切回应:滞留异地的参保患者如何拿药报销

胶东在线 2020-02-19 19:32:55

  “网上民声”网友:滞留异地无法回原区域就医的参保患者如何在异地拿药并进行报销?

  回应:

  市医保局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作出如下临时调整:

  一、因疫情防控滞留异地无法回原区域就医的参保患者,滞留期间有就医用药需求的,可及时与原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登记备案后,由经办机构负责与原就医医疗机构进行协调。参保人员在滞留地二级以上公立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临时就诊,疫情结束后携带费用票据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等材料,到原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代传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二、为防止疫情期间交叉感染,减少人员出行,针对门诊慢性病用药,市医保局出台了《关于疫情期间延长门诊处方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医师可根据病人病情需求,将处方量放宽至三个月,并要求各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切实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参保人员待遇的落实。

责任编辑: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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