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新公司无公积金账户 可否把以前的提出来
胶东在线 2020-02-18 09:03: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7294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现单位在开发区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入职公司在芝罘区,无公积金账户,请问我现有在开发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否提出现金?如何提?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的住房资金,在符合一定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并不是新单位不缴就可以提。可登录中心官网,在网上公积金版块——相关下载——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查看是否符合目前的提取条件,符合的话按指南所要求资料交给单位经办人或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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