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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幼儿园在小区内应不应该交物业费

胶东在线 2020-01-31 14:00: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8110的网友留言咨询:你好,普惠幼儿园在小区内应不应该交物业费?教育局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文件是免费的,可是小区物业不认可,认为文件对他们没有用?这个问题我们该怎么解决?麻烦解答

  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对此回复:你好,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免缴物业服务费。”如果你所在幼儿园是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最新的条例是应该免缴物业服务费的。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以前属于价格管理部门职责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医疗保障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上取消物价局,将商品、服务价格管理和政策制定等职责划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部门没有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建议您根据此条例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初审:张颖
复审:邹少菲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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