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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按着实际费用报销还是定额报销

胶东在线 2020-01-16 09:00:00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95650的网友留言咨询:1、生育保险报销是按着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报销还是定额报销? 2、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内,停止缴纳社保的话,还能领到吗? 3、生育津贴是按着工资底薪算还是按照实际发工资的金额算?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你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烟政办发〔2019〕24号自2020年1月1日施行:(五)规范享受待遇条件。新参保及中断缴费3 个月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 个月的(不含补缴年限),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连续缴费不满3 个月的,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中断缴费不满3 个月的,重新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待遇,中断期间不享受待遇。连续足额缴费不满一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发女职工生育津贴。(六)明确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下列标准执行: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补贴的天数。谢谢!

责任编辑:王樱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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