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31批信访件,共计22件,其中,涉及大气污染问题6个,其他污染问题5个,生态污染问题4个,水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涉及11个区市,1个驻烟单位,分别是芝罘区1件、福山区1件、莱山区2件、牟平区2件、蓬莱区1件、海阳市2件、莱阳市2件、栖霞市1件、龙口市4件、招远市1件、莱州市4件,烟台市供电公司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